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 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8 浏览量:2550
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
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贵州山水永秀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年11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
填 表 人:
建设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 (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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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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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þ 改扩建 ¨ 技改 ¨ 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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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新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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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免烧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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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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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4800万匹免烧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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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9年7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9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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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
2019年10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9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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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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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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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7.7 |
比例 |
1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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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概算(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比例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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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1、法规性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0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01日。 (3)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环境[1995]335号。 (4)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2001年02月21日。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7日。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5日 (7)国家环保总局环监[2000]38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2、技术性依据 (1)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区分局关于《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钟环审[2019]20号)批复文件; (2)《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3)贵州聚信博创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2019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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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3、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根据环境功能划分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区分局《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钟环审[2019]20号)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确定本项目噪声、废气等污染源的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及东侧临路4类标准限值执行(见表1-1)。 表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本项目员工均不在场区食宿,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由当地村民清掏用作农肥,雨水及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本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2013修改单公告;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公告。 (4)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排放标准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执行(见表1-2)。 表1-2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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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新塘村,经现场踏勘及调查,本项目占地面积2290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农用地及建设用地,建筑面积2190平方米(绿化面积1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为建设单位自有土地,在职员工全部为附近村民,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建设有生活办公区、值班室、生产车间、原材料堆场及产品堆场等。 表2-1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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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供电 由当地供电系统供给。 2、供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来源当地供水管网。 3、排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方式。 (1)雨水 本项目沿厂界南侧设置截排水沟,在厂区西北侧设置沉淀池,厂区内雨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职工生活产生的入厕废水排入旱厕,旱厕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粪便用作农肥。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绿化洒水,不外排。 (3)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品堆场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无废水外排。 本项目设备利用见表2-2。项目用水量核算明细见表2-3以及其水平衡图见图2-1。 表2-2生产设备一览表
表2-3项目最高日给排水量一览表
注:绿化洒水按100天计算,抑尘洒水按每天2次计算。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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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及其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原料堆场:原料储存及使用时产生粉尘; 原料装卸:原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 生产过程:配料机加料时产生的粉尘; 道路运输: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运输车辆:汽车尾气; (2)废水 职工洗手等生活污水; 场地内初期雨水; 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养护废水。 (3)噪声 生产过程: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道路运输: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职工日常生活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 制砖机产生不合格的废坯; 产品晾干场产生的硬化的废品; 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 废水泥袋。
图2-2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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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污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洗手等生活污水、场地内初期雨水、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养护废水。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在厂内设置防渗旱厕,职工入厕使用旱厕,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厂区淋溶水经截排水沟引入雨水收集沉淀池(64m3)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产品养护废水经养护废水沉淀池(25m3)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不外排;职工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酒水抑尘,不外排。 具体环保设施详见表3-1 表3-1 废水处理环保设施一览表
2、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储存及使用时产生粉尘、原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配料机加料时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 厂内的原材料堆场采用钢结构棚架式半封闭式堆场,袋装水泥采取水泥库房存放水泥,并加强清扫避免扬尘污染,原材料石砂及水渣堆放于半封闭式原料堆场,装卸、堆放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喷雾洒水措施;设置钢结构棚架式半封闭式车间;生产过程在半封闭式车间进行,车间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原料投入搅拌机过程时使用喷雾降尘装置进行喷雾降尘;同时在厂区内设置环保除尘雾炮机及南侧围墙设置喷淋洒水抑尘设施,降低粉尘的排放;成品砖采用喷雾洒水设施养护;原料运输采取密闭运输,禁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确保粉尘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旱厕进行遮盖,并对旱厕及时清理,减少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为避免道路扬尘对大气在线监测系统产生影响,将大气在线监测系统设置在厂区西南侧位置。 具体环保设施详见表3-2
表3-2 废气处理环保设施一览表
3、噪声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次工程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在70-85dB(A)之间。 项目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午休时间(12:00~14:00)禁止高噪声作业,夜间(22:00~次日06:00)禁止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高噪声设备设置远离办公区一侧,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运行良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周边居民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C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现场实际调查,项目区东侧为二级公路,东侧厂界噪声标准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试运行期间,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除项目区北侧厂界噪声不满足标准限制,其余厂界及最近居民点噪声均满足标准限值。但由于项目北侧是山体(见表3-3),为天然的声屏障,且北侧没有居民点等民高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3-3 项目北侧山体
4、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来源于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制砖机产生不合格的废坯、产品晾干场产生的硬化的废品、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水泥袋。 生活垃圾经封闭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坯经人工破碎后进入搅拌机搅拌后回用做原料;养护过程中产生的硬化废品定期外售砂石厂作原料使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制砖原料;废水泥包装袋经收集暂存于水泥堆场,定期外售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产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容积10m3),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进入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具体环保设施详见表3-4 表3-4 固体废物处理环保设施一览表
5、项目验收监测布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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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1、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建设不属于文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新塘村。本项目北侧及西北侧均为山体,南侧靠近居民点,但存在地势差,同时本项目生产车间及原料堆场布设项目区北侧,对其影响较小。本项目营运期间对四周环境影响主要为噪声及粉尘,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布设加工场地和堆场,将噪声源及粉尘生产源布设在远居民地点、办公楼一侧,并在生产线内布设相应的环保措施,将大气和噪声对周围影响降至最低。项目所在地交通便捷,周围无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敏感目标。该项目建设符合钟山区经济的发展,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3)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水渣堆场设置成棚架式半封闭堆场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水泥堆场设置专门的水泥仓库用于贮存水泥,搅拌配料过程中使用喷雾降尘装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和扬尘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见表1-2),对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入厕废水排入旱厕,旱厕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粪便用作农肥,其余污水经养护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厂区内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进入沉淀池(有效容积64m3)沉淀后收集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养护废水经进入沉淀池(有效容积25m3)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在厂区周边植树绿化,对噪声起隔声衰减作用,同时设置减震垫等措施,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及4类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共有职工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则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对四周环境影响较小。配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泥包装袋,暂存于水泥堆场,定期外售给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坯在凝固前经人工拍碎放入搅拌机搅拌后回用;养护阶段产生的固废由建设单位定期运至附近的砂厂,由砂厂破碎,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经危废暂存间(容积10m3)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一部分排入旱厕,一部分沉淀池收集后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不包含总量控制指标中的内容。 因此,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可行;运营期污染物产量较小,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在严格实施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2、建议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应执行本次评价规定的标准。 (2)加强职工环境保护意识,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倡导绿色消费,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审批意见:钟环审[2019]20号 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六盘水环评估表[2019]100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编制较为规范、工程分析明确,所提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可行,可以作为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镇新塘村,项目占地面积为2290m2,主要外购水渣、水泥、砂石及粉煤灰等作为原材料生产免烧砖,项目建成后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8.85%。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不属于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 三、项目在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①施工期施工工人入厕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由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②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防止扬尘扩散;施工场地及道路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清理;长期堆存的水泥、石灰等要加遮盖物或置于库房内;运输车辆驶离施工场地时必须冲洗车身及轮胎;原场地建筑垃圾清除和运输时,及时做好洒水及遮盖等措施。③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点一侧,并在临居民点一侧设置临时声频障,降低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润滑;对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 00至14: 00)和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④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东侧低洼处回填;建筑垃圾运往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漆渣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运营期:①项目营运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沿厂界四周围墙设置截排水沟,在厂区北侧设置沉淀池,厂区内雨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设置防渗旱厕,职工入厕使用旱厕,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厂区淋溶水经截排水沟引入雨水收集沉淀池( 64m3)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产品养护废水经养护废水沉淀池(25m3) 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不外排;职工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②营运期原材料堆场采用钢结构棚架式半封闭式堆场,袋装水泥采取水泥库房存放水泥,并加强清扫避免扬尘污染,水渣采取喷雾洒水措施;粉煤灰设置全封闭贮存仓贮存,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确保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设备标准后通过仓顶排放;设置钢结构棚架式半封闭式车间,生产过程在半封闭式车间进行,车间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原料投入搅拌机过程时使用喷雾降尘装置进行喷雾降尘;原料运输采取密闭运输,禁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降尘,确保粉尘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旱厕进行遮盖,并对旱厕及时清理,减少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③营运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午休时间(12: 00~14:00)禁止高噪声作业,夜间(22:00~次日06:00)禁止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高噪声设备设置远离办公区一侧,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厂区设置围墙,加强绿化,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周边居民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④营运期生活垃圾经封闭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坯经人工破碎后进入搅拌机搅拌后回用做原料;养护过程中产生的硬化废品定期外售砂石厂作原料使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制砖原料;废水泥包装袋经收集暂存于水泥堆场,定期外售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产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5m2),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进入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必须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四、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网址: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上进行备案。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本项目《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取的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单位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 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项目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详见表4-1。 表4-1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环保设施变更内容 本项目环保设施变更主要内容为: (1)经核实,环评报告中袋装水泥采取篷布遮盖,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已修建的封闭式砖混结构水泥库房1F用于存放袋装水泥,可满足项目要求。 (2)经核实,本项目实际生产运行中原料未采用粉煤灰,因此无需设置全封闭贮存仓和布袋除尘器;由于水渣来源不稳定,但为满足生产需求,本项目不定期从外购买石砂作为原料以弥补水渣的不足。 (3)原环评中厂区南侧围墙未建设喷雾洒水设施,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区南侧靠近居民点,为更好的进一步降低运行期间产生的粉尘对居民点的影响,本项目在已修建的南围墙一侧的设置喷淋洒水设施,可有效的降低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点的影响。 (4)原环评中未使用环保除尘雾炮机,但为更好的减少运行期间产生的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新增环保除尘雾炮机1台,可有效的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环保设施投资落实情况 本项目设计的环保投资与实际投资及所占百分比情况见表4-2。 表4-2 项目设计的环保投资与实际投资及所占百分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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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检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准确性、精密性和可比性,对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保存和运输、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1、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2、采样人员严格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3、监测分析采用本公司资质认定附表中的方法;监测人员经内部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本报告中所涉及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样品测定过程中进行平行、加标或质控样测定;声级计测定前后均进行了校准。 5、监测报告严格执三行级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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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0日,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具体监测如下: 一、噪声监测内容: 1、噪声监测点位设置 本次噪声监测在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处以及厂界南侧28m处居民点各布置1个监测点,共5个监测点,分别为N1、N2、N3、N4、N5。 2、监测项目 等效A声级 3、监测频次 监测期为2天,每天昼间监测一次,每次10分钟 4、噪声监测方法 噪声的测量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5、评价标准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东侧临路4类标准限值。 二、废气监测内容: 1、废气监测点位设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当地地形、主导风向及敏感点分布,在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汪家寨邱兰工贸砖厂上风向设置一个参考点H1,下风向设置三个监测点,分别为H2、H3、H4。 2、监测项目 总悬浮颗粒物。 3、监测频次 采样2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要求,颗粒物小时浓度每天监测3次,每次采样时间不少于45分钟。 4、废气监测方法 分析方法采用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5432-1995),仪器采用电子天平(JXBC-SN-13)。 5、评价标准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规定的砖瓦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 三、监测仪器
四、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未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有要求的要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环境质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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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2019年11月19日至20日,贵州聚信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年工作300天。环评验收时,通过现场调查资料监测期间工程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工况达到75%以上,满足监测要求。验收期间工况详见表7-1。 表7-1 验收期间工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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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果: 1、噪声监测及评价结果 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对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噪声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7-2。 表7-2 噪声监测结果
由表7-2监测及评价结果表明:在此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东侧N1昼间监测最大噪声值为69.8 dB(A),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70 dB(A)标准限值要求;厂界N2、N3及南侧28m居民点N5昼间监测最大噪声值为59.0 dB(A),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N4昼间监测最大噪声值为72.0dB(A),监测结果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60 dB(A)标准限值要求。根据项目监测记录可知,北侧N4监测点超标,但由于项目北侧是山体,是天然的声屏障,且周围没有居民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监测及评价结果 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对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废气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7-3、表7-4。 表7-3 废气检测结果
表7-4 废气检测结果
由上表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表明:在此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结果均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规定的砖瓦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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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一、结论: 1.噪声 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已采取减震等降噪措施,根据监测报告除北侧厂界超标外,其他厂界及居民点均满足标准限值。北侧厂界N4昼间监测最大噪声值为72.0dB(A),监测结果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60 dB(A)标准限值要求。根据项目监测记录可知,北侧N4监测点超标,但由于项目北侧是山体,是天然的声屏障,且周围没有居民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措施后,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未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规定的砖瓦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制,厂内设置防渗旱厕,职工入厕使用旱厕,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厂区淋溶水经截排水沟引入雨水收集沉淀池(64m3)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产品养护废水经养护废水沉淀池(25m3) 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养护不外排;职工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可满足环保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制砖机产生不合格的废坯、产品晾干场产生的硬化的废品、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水泥袋。生活垃圾经封闭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坯经人工破碎后进入搅拌机搅拌后回用做原料;养护过程中产生的硬化废品定期外售砂石厂作原料使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回用于制砖原料;废水泥包装袋经收集暂存于水泥堆场,定期外售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产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容积10m3),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 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均通过合理的方式处理达标后回用或者排放,根据上文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未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三、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六盘水邱兰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匹免烧砖建设项目已认真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试运行期间,大气监测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而北侧厂界的噪声超标,但由于北侧厂界为山体,并以山体作为天然的声屏障,山体周围没有居民居住,则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在项目南侧28m居民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砖厂内各项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建议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议: (1)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措施并指定责任人。 (2)加强生产操作管理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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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附件:
验收意见: